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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10年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调整

南宁国土资源局  2010-07-02 09:53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6月4日发布了《南宁市2010年第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由于本期公开出让公告部分内容需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以下划线部分内容为调整事项)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6月4日发布了《南宁市2010年第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由于本期公开出让公告部分内容需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以下划线部分内容为调整事项)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一)GC2010-057地块项目住宅建筑套密度298.9套∕公顷,应满足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筑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0%的要求,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1844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592套。按照项目住宅面积或总套数4%比例配套廉租住房,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40-5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南宁市政府按照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回购。

(二)GC2010-058地块项目住宅建筑套密度317.5套∕公顷,应满足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筑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0%的要求,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844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271套

(三)GC2010-059地块项目住宅建筑套密度335.9套∕公顷,应满足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筑面积占总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70%的要求,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532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171套。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6月4日发布了《南宁市2010年第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由于本期公开出让公告部分内容需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以下划线部分内容为调整事项)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四)GC2010-060地块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为≤50米;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按照项目住宅面积或总套数5%比例配套廉租住房,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40-5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南宁市政府按照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回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及补充材料。申请人可于本调整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7月21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一l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补充材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21日18时止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7月21日18时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交纳某一地块竞买保证金后,也可参加本期公开出让其他地块的竞买,但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所竞买地块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数额,否则竞买人无资格参与该地块的竞买,具体竞买程序详见补充材料。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定于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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