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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月实施 部分措施南宁早已实行

南国早报  2012-06-15 09:24

[摘要] 日前,国土部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使用权。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楼市带来什么影响,引起众多人士的关注。

日前,国土部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使用权。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楼市带来什么影响,引起众多人士的关注。

无偿收回是“再次强调”

据了解,国土部在去年就向各界征求意见,修订《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比1999年公布的版本多了23条,主要在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处置闲置土地的司法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更细化的规定。

不少网友认为,近年房价上涨快,使得部分开发商囤地、炒地。国土部规定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使用权,可以有效打击囤地行为,增加市场上的房产开发量,从而抑制房价。

网友“华风”说,国土部修订法规,表明关注到闲置土地这一问题,有助于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开发商不再通过囤地、炒地获利,对其他行业、企业的发展是利好,有利于市场公平。

记者查询发现,土地闲置两年无偿收回的规定,其实我国早已执行。1999年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就规定,土地闲置一年未开工的,开发商要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两年的,由有关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

南宁有超过两年闲置的土地吗?记者查询发现,在2008年南宁城北有一200多亩的地块,曾因闲置近两年而被国土部关注。后查实,该地块是因为要修建城市道路,多次修改规划方案而导致闲置。2009年,该项目动工,目前首期房源已经交房。

闲置费征缴比例提高

业内人士陈先生介绍,新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亮点是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此前,闲置费的征缴没有量化,使得各地标准不一。

根据2009年2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满两年的土地,由有关部门收回使用权,闲置满一年、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未约定土地闲置费标准的,商品住宅土地闲置费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征收。外省有的城市则是按每年每平方米12元征收。

以一宗10亩的地块计算,开发商闲置土地一年,土地闲置费为6.66万元。而7月1日起执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闲置费是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收,幅度大大提高。南宁拍卖的地块成交价基本在300万元/亩以上,这意味着10亩土地闲置一年,土地闲置费在600万元以上。闲置费征缴幅度提高,开发商囤地成本大幅上升。

记者从南宁土地部门了解到,南宁一直重视打击开发商囤地的工作,在土地出让中,对项目的开工日期、竣工时间都进行了约束,这确保了土地的有序开发。同时,还有专门的执法人员,对土地开发进行执法检查。

土地闲置费提高,对不少开发商有所触动。凤岭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开发商买地后未必马上就动工,“拖一拖”已经成为行业习惯做法。有的楼盘为了避免交土地闲置费,会赶在一年大限前动工,实在赶不了就只好认罚。如今土地闲置费大幅提高,将促使更多工程尽快动工。

界定概念避免钻空子

国土部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认定为闲置土地。

据了解,这些措施南宁早已执行。在3年前出台的《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就对如何认定闲置土地进行了说明。一些开发商为了逃避执法,在地块上挖个坑,或建围墙围起项目,就算“动工”。为防止管理漏洞,南宁土地部门对项目的资金投入、开发量等方面进行量化,避免开发商钻空子。

南宁土地部门还明确,土地是分期开发的,按分期开发的范围核定闲置土地面积。同时,规定“未动工”是指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开工;依据已批准的施工图建筑基础未达到工程正负零标高的情形下停止开发建设满一年以上的。

加强管理增加供给

南宁有没有土地闲置现象?一些网友认为,南宁有关部门查处土地闲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过管理和服务不透明,让购房者不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网友“东山河”说,南湖边有一块地“闲置几年”,却不见有关部门收回使用权,项目在近两年才动工,让人生疑。另外,东盟商务区有的地块,也是在买地两年后才动工的。

南宁土地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前几年南宁有的地块因为闲置被征缴土地闲置费,近一两年市场行情波动,闲置土地的开发商极少。有的地块因为调整规划数据,对地块的容积率、高度控制等指标多次进行论证和调整,而造成项目迟迟未能动工。这是“政府原因”而不是“企业原因”,不在查处范围中。此外,根据有关规定,一些地块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1年。有些购房者对政策不理解,遂形成误解。

网友“偷吃的懒猫”说,土地是“面粉”,房子是“面包”,囤地现象减少,有助于楼市健康发展。眼下楼市调控已到了关键时刻,如果一边增加土地供应,一边却有大量土地在闲置,就会严重影响楼市调控作用的发挥。所以,要加强监管和管理,打击开发商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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