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宁新阳路一农贸市场涨租 物价部门称未经审批不得涨

南国早报  2013-01-06 10:16

[摘要] 去年12月25日,位于南宁市新阳路尾的建政商业广场贴出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将对市场内的摊位、铺面、出租房等,在原租金基础上全部上调20%。

去年12月25日,位于南宁市新阳路尾的建政商业广场贴出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将对市场内的摊位、铺面、出租房等,在原租金基础上全部上调20%。物价部门表示,农贸市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涨租,如不听劝告和引导,将依法查处。

今年1月4日,在该市场做生意多年的周先生,向本报投诉该市场的涨租行为。周先生认为市场方涨租20%太离谱,而且也没出示物价部门的审批文件。“东西价格提高不了,摊租却贵了那么多,卖东西就不划算了”。

5日下午,记者在该市场了解到,不管是摊位还是铺面,摊贩都说均已涨租20%。如一个猪肉摊由原来的590元/月,涨到了708元/月;一个专卖鸡蛋的铺面,租金则由1000元/月涨至1200元/月。对此涨租行为,摊贩认为难以接受,但又敢怒不敢言。

在市场内多个地方,都可看到市场方在去年12月25日贴出的通知。通知写道:“随着经济发展,物价普遍上涨,我市场所租的场地租金及市场设施的改善投入,各项费用不断递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我市场商铺、摊位、出租房、场地的租金价格进行调整,在原来租金价格的基础上上调20%。”通知署名为“广西建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南宁建政农贸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在市场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市场确实已从1月1日起开始涨租。记者询问市场方的涨租行为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批,该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回应称“物价局也没有说不可以涨租金”。

对此,南宁市物价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未接到摊贩对该市场擅自涨租的投诉。他称,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我市农贸市场设施租赁费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在新的规定未出台前,南宁市所有农贸市场设施租赁费收费标准一律不得提高,仍维持此前的收费水平。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市场内的摊位和铺面应区别对待,摊位租金由政府定价管理,但铺面租金高低则由市场调节。他称,个别农贸市场因成本上升等原因需突破该收费标准的,市场方应先向辖区价格主管部门申请,然后再报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如果擅自涨租,且不听劝告和引导的,物价部门将对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参加第六届购房者大会,到场即有精美礼品。报名入口:

相关阅读:

南宁最期待工程 地铁生活正加速向我们走来

2012年南宁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6689套

南宁—东盟经开区去年财政收入破3亿元大关

南宁建筑工地部分宿舍有空调 部分工人缺御寒用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