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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五条”细则实施时间仍待定

——限购“版图”暂时维持现状

南宁日报  作者:王煜霞  2013-04-19 09:26

[摘要]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已于4月17日公布,南宁版的“国五条”细则首次明确今年4800套保障房的分配任务,通过限定房价涨幅、确定二手房转让20%的个税、加大限购力度、加大保障房建设等系列措施来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已于4月17日公布,南宁版的“国五条”细则首次明确今年4800套保障房的分配任务,通过限定房价涨幅、确定二手房转让20%的个税、加大限购力度、加大保障房建设等系列措施来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

那么细则到底何时开始实施?房价涨幅的“红线”到底是什么?限购政策到底有多严?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房价涨幅预计控制在12%之内

本次“国五条”南宁实施细则制定了房价控制目标,即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那么综合去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的“表现”,预计今年南宁市的房价会控制在什么水平?

据了解,南宁市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561元,增长12.8%。今年南宁市“两会”上政府报告中公布的信息显示,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为12%。同时,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局了解到,2012年南宁市级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房)的成交均价为6717.9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7%。也就是说,今年南宁市商品房的均价应该控制在6717.94元/平方米×(1+12%)=7524.09元/平方米以内。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实际增幅并不是名义增幅,采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的差值来计算房价涨幅,就是可根据社会经济和人们收入的变化,调整房价控制线,不让房价增长过快。从12%的目标来看,南宁市房价的增长空间还是比较宽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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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版图”暂时维持现状

中央的“国五条”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南宁市的实施细则也明确“继续严格执行普通商品住房限购措施”,那么南宁市的限购范围会不会有所变动?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目前尚未接到政策调整的消息,限购范围暂无变化。

从2011年3月1日开始,南宁市“限购令”正式实施,并附加了有效期——自2011年3月1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2012年,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施行限购政策,而此次的决定,并未明确限购政策的“截止日期”。

根据南宁“限购令”的细则,除仙葫、五象新区、兴宁快速环道外部分区域由于不在南宁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因此不限购外,限购区域已经覆盖了城市全部行政区域。

南宁版“限购令”规定,对于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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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实施时间还在等待通知

南宁版“国五条”刚落地即引起市民的极大关注。

记者走访发现,多数市民表示按20%的税率计征个税在预料之中,只是细则何时开始实施成了目前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

昨日,记者在南宁市房产交易大厅看到,大厅里排起了“长龙”。“出台是出台了,可是没说什么时候实施,得赶紧在时间明确前完成交易。”王小姐说。除了赶紧买房、卖房之外,也有二手房的购买者担心这20%的税率会转嫁到自己头上。

市民陈小姐在南宁工作了6年,一直是租房住,最近她看上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并于2月向卖家交了2万元的定金。随着南宁版“国五条”的出台,陈小姐心生忧虑:“这个税率会不会转嫁到我头上?这套房子到底能不能买成,如果买不成,那2万元的定金岂不是打了水漂?”陈小姐表示,赶紧把这套房拿到手是她目前最重要的事。

对于细则的实施时间,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关于税收问题,这些只能由税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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