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先定于9月16日进行的2块住宅用地的拍卖因竞买人数不够而临时取消。搜房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了解到,原定于9月16日拍卖的位于龙岗大道西侧GC2011-078地块又将重出江湖,于11月30日在明园新都酒店二楼现场拍卖,此外同时竞拍的的还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沛鸿路北侧的GC2011-110地块。
原定于9月16日进行的2块住宅用地拍卖因竞买人数不够而临时取消。搜房网编辑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了解到,位于龙岗大道西侧GC2011-078地块又将重出江湖,于11月30日在明园新都酒店二楼现场拍卖,此外同时竞拍的的还有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沛鸿路北侧的GC2011-110地块。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号 | 实际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单位: | 单位: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单位:人民币) | (单位:人民币) | |||||
平方米 | |||||||||||
GC2011-110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沛鸿路北侧 | 514732 | 60700.56 | 91.051 | 城镇住宅 | 城镇住宅:70年 | ≤3.2 | ≤30% | ≥35% | 385万元/亩 | 3600万元 |
批发零售 | 批发零售:40年 | ||||||||||
GC2011-078 | 龙岗大道西侧 | 1101087 | 150657.56 | 225.99 | 城镇住宅 | 城镇住宅:70年 | >2.8且≤3.3 | >23%且≤28% | >30%且≤35% | 360万元/亩 | 7800万元 |
批发零售 | 批发零售:40年 |
9月16日的土拍取消让之前一直关注土拍的人有点“吃惊”,这让人无法不结合当前的楼市去分析。南宁楼市限购的这半年多,市场的表现一直让业界表示“很难说”,当所谓的“金九银十”节点到来时,各地楼市偏冷、南宁楼市却“曲高和寡”。于是,大家对土地市场的期待也高出了许多,但此次土拍的临时取消,关于楼市的讨论再次甚嚣尘上。
依托龙岗新区发展 预言外地企业或成竞争买家
紧临邕江的龙岗GC2011-078地块处于龙岗新区的商贸办公居住综合区。从已通车的龙岗大道及仙葫大桥进入该地块只需要3。该地块紧邻邕江,坐享江景资源,且是南宁市少有出让的超过200亩的大地块,以及该区域将成为龙岗片区政府单位云集的行政区,这些优势对房地产企业的诱惑都很大。
2010年龙岗片区成交土地楼面地价情况
而GC2011-078地块以360万元/亩的起拍价计算,起拍总价已高达8.1亿元。谁有实力拿下这个地块?又会是谁愿意在这样的楼市背景下“大血本”拿地?有专家预言次地块或成外地企业竞争买家。
龙光地产营销副经理杜金徽接受搜房网采访时表示:之前土拍的取消,可以看出开发商对城市扩张没有足够的信心,而且龙岗片区的交通路网建设升级没有完善,这些影响了其土地价值。虽然地块享有江景资源,但是南宁并不缺江景楼盘。南宁向南发展的趋势较明显,五象新区这片热土的发展势头更热。个人认为,龙岗片区的发展需要一两年的时间去沉淀。
限购以来,数据显示,楼市成交量明显放缓,很多楼盘都以“优惠”争取走量。开发商资金回笼、银行贷款申请等方面愈发困难。11月30日即将拍卖的两块地,是否会令人所愿,真正“破土而出”?让我们拭目以待!
GC2011-078地块具体要求:
用地面积:沿江道路进深50米范围内建筑平均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项目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配建要求:(1)配建30个班小学一所,独立用地面积不少于1755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560平方米。小学用地为划拨性质,不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开发建设单位应于出让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2268万元的小学建设资金转入市财政局指定账户,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建设;
(2)配建18个班幼儿园一所,独立用地面积不少于6480㎡,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幼儿园用地为出让用地,需以独立用地进行建设,产权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不得改变幼儿园的使用性质;
(3)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户型为三房或二房,户型比例为2:1。三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但不少于55㎡;二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但不少于45㎡。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资并建设。在设计方案报批前,应报市住房局审核。
GC2011-078地块位置示意图
GC2011-110地块
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配建要求:
(1)配建16个班幼儿园一所,独立用地面积不少于6300㎡,建筑面积不少于3900㎡。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资并建设,产权属政府所有,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安排使用。
(2)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户型为三房或二房,户型比例为2:1。三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但不少于55㎡;二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但不少于45㎡。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资并建设。该用地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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