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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租期已满不搬走村民砌砖封门 过激维权不可取

南国早报  作者:赖武慧  2012-08-12 08:38

[摘要] 8月10日,在南宁市津头菜市场旁,有津头村的村民在佳和大药房桃源平价超市(以下简称佳和)门前,要求药房搬出房子,并运来砖块砌墙,将药房的几扇门全部封堵起来。

8月10日,在南宁市津头菜市场旁,有津头村的村民在佳和大药房桃源平价超市(以下简称佳和)门前,要求药房搬出房子,并运来砖块砌墙,将药房的几扇门全部封堵起来。

据津头村村委的周先生介绍,2002年村委会与佳和签订租赁合同,佳和租下了津头村委所属桃湖饭店大楼、二层,约600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今年8月1日合同期满。村委已于两个月前提醒佳和做好搬迁准备,然而到了8月2日,佳和仍未搬离。村委提出,再给佳和半个月准备搬离工作,期间免金。然而这一提议,佳和并未采纳。

9日,佳和与村委协商租赁事宜。佳和负责人表示愿意以每年100万租金续租房子,但村委和村民表示不接受,坚持要佳和先交回房子。周先生解释,被租的是20多年的老房子了,村里要收回重新修整。修整好再重新公开招标,“到时我们仍欢迎佳和前来竞标”。

房租已经到期了,佳和为何不履行合同?既然佳和愿意追加租金,为何村民和村委还是坚持先收回房子?

周先生向记者道出了其中隐情。原来,双方因租赁的事发生过纠纷,为此还闹上了法庭。周先生说,当初村里一致认定,跟佳和的租约只有5年,即从2002年8月1日到2007年8月1日,但后来不知为何,佳和所持的合同上租期却出现另一个时间,租期从2000年至2012年。村民认为佳和租赁日期造假,佳和否认,双方为此事打了两年官司。后来,法院确认租赁期限为2000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1日止。

村委出示了租赁合同和法院的终审判决书的复印材料。现场几名村民说,由于之前的合同租赁纠纷,双方结下了怨气。“因为出现两份合同,租赁时间相差5年,村里损失了300多万元。后来,佳和又屡屡拖欠租金。”在村委提供的租赁合同上,记者看到,2002年佳和以每年6.2万元的租金价格取得桃湖饭店大楼、第二层及周边空地的部分使用权。

当天,佳和紧邻的两家店铺也关门歇业。二楼的一家网吧则忙着清仓处理电脑。据网吧工作人员介绍,店面有100多平方米,每月租金为5000元左右,是从佳和手里租下的,双方并未签有合同,只口头约定按月交租,租赁时间与佳和承租的时间一致。

双拥警务室民警、中山街道办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调解和维持秩序。据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一直在极力劝说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但协调无果。

在租赁合同上,有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有单位公章,佳和方面由药房法定代表人郑爱武负责签字。11日,记者再次尝试通过佳和总部工作人员联系总经理郑爱武,对方表示会将记者采访要求转达,但截至发稿前记者仍没接到任何答复。

周先生称,此次过激的维权行为是由村民自发组织的,村委制止过,街道办、派出所也协调过,但由于佳和负责人不露面,纠纷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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