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和柳州、百色两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
10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和柳州、百色两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中房·碧翠园小区即将成为我市个获得住房公积金开发贷款的安居工程项目。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只是作为居民个人购房之用。2009年开始,我国正式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北京、天津、重庆等28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今年,又新增64个试点城市,我区的南宁、柳州、百色跻身其中。
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出的试点通知明确要求,获得试点城市的地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经济适用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部收回。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一家受委托银行,设立一个项目贷款资金监管账户,部省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运行监管系统对试点项目贷款业务进行全程监管。
贷款利率低于商贷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透露,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将执行比商业贷款更为优惠的利率,也就是在4.5%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这一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优惠了许多。
据悉,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为31.76亿元。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8.16亿元。去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6.71亿元。全市向5775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21亿元。住房公积金成为广大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至去年12月,全市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88.80亿元,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为89.36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取得各项业务收入38452.4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6752.2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1596.66万元,当年实现增值17212.59万元,比上年增长9.77%。如果政策允许,可以用于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数额应当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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