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天了解到,此次听证会是就新区城管部门拟对辖区海德公园一业主未经审批,擅自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做出行政处罚18.33万元一事而召开的。
11月2日,一场特别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镇江市新区城管局会议室召开。记者昨天了解到,此次听证会是就新区城管部门拟对辖区海德公园一业主未经审批,擅自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做出行政处罚18.33万元一事而召开的。该听证会是应被处罚业主的要求而举行的。在听证会上,业主毁绿后建停车位,到底是一次违法行为还是两次违法行为,成为辩论焦点。通讯员 钟均 戴勇 扬子晚报记者 万凌云
毁绿数十平米浇筑停车位,收到18.33万元罚单
据介绍,2012年7月,镇江新区城管大港一中队接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的海德公园翰林院某处,发现有业主私自挖掘破坏绿化。城管部门当即介入,但经调查发现业主的挖掘无有关部门审批,属于擅自毁绿行为,执法人员于是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破坏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
镇江新区城管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海德公园小区是镇江大港新区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小区内多为高档双拼别墅,小区内的绿化也多为高档苗木,小区环境非常优美。该业主也是住的别墅,7月18日,该业主带领工人强行毁绿近90平方米。接到知情人报警后,新区城管执法队员迅即赶至现场,责令其停工,并查扣了部分工具,要求其恢复原状,同时下达处罚通知,让其等候处理。
新区城管局介绍,不想事情非但没有就此平息,而是出现了“升级”——次日,新区城管再次接到报警,称该业主不顾物管的劝阻,再度强行将挖机等大型设备开进小区施工。执法队员赶到现场,看到该业主指挥工人,正在用挖机施工,并浇筑水泥。执法队员随即查扣设备,再次下发停工通知和行政处罚通知。
经调查取证后,城管决定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由于毁绿面积很大,而且毁坏的是高档名木,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和处罚共计18.33万元。当事人在接到相关通知书后,认为处罚太重,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权要求城管部门以公开形式对此事进行处理。于是,该业主就申请要求召开此次听证会,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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