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宁本月第3场土地拍卖会12月11日在南宁明园新都进行拍卖,南宁年末的'抢地潮',终于迎来今年最大住宅地块。其中GC2012-107地块位于江湾路南侧,占地212.017亩,另一地块——GC2012-108地块位于五象新区盘歌路北面,出让面积较小,占地18.083亩。
南宁本月第3场土地拍卖会12月11日在南宁明园新都进行拍卖,南宁年末的'抢地潮',终于迎来今年住宅地块。其中GC2012-107地块位于江湾路南侧,占地212.017亩,另一地块——GC2012-108地块位于五象新区盘歌路北面,出让面积较小,占地18.083亩。年末房企拿地热情不减,2宗地块究竟"花落谁家",引人关注。
本次拍卖会南宁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的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下:
GC2012-107地块位置示意图
GC2012-108地块位置示意图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GC2012-107地块位于邕宁区江湾路南侧,宗地号450109100201GB00003,实际出让面积141344.76平方米(折合212.01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且<40%,建筑高度控制要求≤60米,江湾路道路红线以南10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项目须配建12班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农贸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五象新区指挥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2-037]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2〕104号)的规定执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GC2012-108地块位于五象新区盘歌路北面,宗地号5007057,实际出让面积12055.12平方米(折合18.083亩);土地批准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办公)用地50年、住宿餐饮(旅馆业)用地40年。容积率>4.0且≤5.0,建筑密度>30%且≤35%,绿地率≥30%且<40%,建筑高度≤120米;住宿餐饮(旅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20%以内,其余为商务金融(办公);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2-038]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2〕96号)的规定执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2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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