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住房局公布了关于2012年南宁市物业专项检查情况的结果,在检查的442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中,达到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有313家,待定的物业服务企业74家,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55家。
存在问题
物业不规范业主不了解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三级企业没有建立规范、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资料和档案管理、投诉处理、设施设备巡检和维护、突发应急预案、保洁绿化标准及规程、收费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尤为缺乏,实际工作中有执行监管不到位情况。对小区的安全管理方面有所欠缺,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企业对员工继续教育不够重视,中级职称人员缺失,借用、挂靠情况比较严重。
不过除了物业企业自身问题外,小区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了解不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业主的权利等方面的理解还比较欠缺。导致大部分小区存在成立业主大会难,无法选举业主委员会,造成应由业主表决处理事项无法执行;已成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业主违规使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现象时有发生。
处罚严厉
不合格企业将撤销资质
在此次检查中,结果待定的企业以及不合格的企业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在检查中待定的企业,在未完善缺件前,不得参与南宁市物业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物业管理项目评选、不得办理资质升级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企业,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相关规定撤销其资质证书。
据了解,今后物业主管部门将把监督检查作为长效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量化考核,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并将考核成绩和信用档案与实际工作紧密挂钩。同时,构建信息平台,引导业主正确的对待自己的权利义务,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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