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个关于南宁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新变化”引起市民热议。这个“新变化”对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贷款条件、提前还贷、提取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并称新调整内容从6月1日起正式执行。那么,这些“新变化”是真的吗?
提醒
先了解公积金买房基本程序
“原来这只是误传。”市民王女士说,如果不是最近要买房,她对公积金的政策还真不了解。为了让市民更熟悉公积金的管理政策,记者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集整理了一些公积金的基本使用程序(如上图所示)。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乐铧泽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都必须是在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前提下,住房公积金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次提取需自行正常还贷款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以后年度每次提取需间隔一年(含一年)以上。而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南宁市本级不含六县职工每年提取额为本年度还款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步
凭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能贷多少年等。
第二步
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再拿相关材料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点领取申请表格,进行办理和审核。
第三步
审核通过之后,银行开始受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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