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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限购令解读:"已有住房"包括所有类型住房

南宁晚报  2011-02-17 09:05

[摘要] 南宁楼市“限购令”近日终于正式落地。限购区域包括哪里?对南宁市户籍居民做出怎样的购房限制?非南宁户籍人口能不能购买新房?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为市民一一解读这些问题。

●限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以什么时间为评判标准?

解读:根据《通知》,限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限制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受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此外,购房人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房屋登记手续时,应该提供30日内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案例:购房时间可分为提交定金时间、签订合同时间、合同备案时间、产权登记时间等。南宁市民小张不久前购买了1套商品房,这套房是他名下的房子,而新房的备案时间为1月19日,按照规定,他还可以在限购期内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实行“限购令”前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未及时进行合同备案或转移登记的怎么办?

解读:在《通知》施行之前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未进行合同备案或转移登记的,应该在《通知》施行之前办理上述的手续。如果未能及时办理的,则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案例:外地户籍的梁先生近期购买了1套新房,虽然已经交定金并签订合同,但是他是在3月1日后才进行合同备案。“限购令”实施时间为今年的3月1日,所以这套房子就被归类到限购期内所购买的房子行列中,梁先生因此丧失了在市区范围内再购1套住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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