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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局答疑解惑 购限价房需符合4大申购条件

当代生活报  作者:周珂 梁彩凤  2012-09-17 08:46

[摘要] 去年9月,南宁首块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地块,由贵港一房地产公司以挂牌方式摘得。那时开始,不少人就关注这一限价房项目何时可以入市销售。近日,南宁市下发了《关于规范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及权属管理的通知》,为首个面向社会的限价房项目销售制定了规范,此通知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核心提示

去年9月,南宁首块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地块,由贵港一房地产公司以挂牌方式摘得。那时开始,不少人就关注这一限价房项目何时可以入市销售。近日,南宁市下发了《关于规范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及权属管理的通知》,为面向社会的限价房项目销售制定了规范,此通知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那么,市民该如何申请限价房?限价房分配如何保证公平?昨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相关政策,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哪些人可申购限价房?

需符合4大条件

【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者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单身人员;

3.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含);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

【答疑】

问:现实中很多人的户口挂靠在单位,属集体户口,这属不属于申购人限制条件中所指的“城镇居民户口”?

答:只要是南宁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分是集体还是个人,都属限制条件中的“城镇居民户口”。

问:条件3中提到“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南宁市购买过住房或建有自有产权房,但现已转让,算不算无自有产权住房?

答:不算,这种情况以及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视为已有自有产权住房。

问:条件3中要求申购者须“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条件4中在统计家庭成员财产时,又有“房产”这一项?是否矛盾了?

答:这是因为在实际情况中,一些人在外地有房子,还有些人在南宁市购买土地建自建房但没办理房产证,为保证公平,这些异地房、无证自建房,都要算到家庭财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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